各市管所:
目前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已陆续开学,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市管所要按照国家市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闽市监管餐〔2020〕17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及周边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二、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所要对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促从业人员持核酸检测证明上岗,做到“一穿两戴”,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对放入冰柜食品要拆除外包装避免食品交叉感染;对进口的冻肉冻品及(海)水产品必须要求进口禽畜肉类《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做好“一品一码”追溯登记;不得制售冷食生食和禁止加工烹饪的食品,食物烧熟煮透,餐具消毒到位,鸡蛋要清洗外壳后使用;每天通风,做好场所消杀记录,餐厨垃圾不落地。
三、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与教育、卫健、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
各市管所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于9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含图片资料)和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报至县局餐饮股。
附件: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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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