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ND09202-0001-2022-00183 | 文号 | 闽宁环罚〔2022〕198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28 |
| 标题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浦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
| 内容概述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浦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索 引 号 | ND09202-0001-2022-00183 | ||
| 文号 | 闽宁环罚〔2022〕198号 |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2-12-28 | ||
| 标题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浦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
| 内容概述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浦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
| 有效性 | 有效 |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浦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213153130441
法定代表人:郭*育
地址: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盐田乡龙凤店村浦潭自然村87号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依据
2022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渠道下方设有2个直径为300mm圆形洞口,废水未经处理设施从废水收集渠通过圆形洞口直接排放至污水总排放口,最终流入杯溪。宁德市霞浦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对废水收集渠道下方圆形洞口取水样1瓶。经检测,2022年9月8日出具检测报告(霞环站〔2022〕46号),检测结果为:总磷浓度1.38mg/L(排放限值≤0.5 mg/L)。2022年9月5日,你公司现场负责人江*祥来我局配合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询问,你公司承认了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事实。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 你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你公司是适格的环境违法主体;
2、 2022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做的检查(勘察)笔录、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执法人员绘制的厂区平面图、检测报告(霞环站〔2022〕46号)、2022年9月5日你公司现场负责人江*祥配合我局调查并做了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你公司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执法人员执法者复印件证明执法过程的合法性。
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我局于2022年12月16日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霞环保告〔2022〕24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有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局2022年12月16日《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结合《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第(三)类“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类”,第1号的有关裁量规则,综合考虑你公司的环境违法情形和危害后果,我局于2022年9月14日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宁德市中心支库;缴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闽政文〔2021〕405号)要求,你公司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德市人民政府(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宁德市司法局,电话:0593-2056255)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