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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0-12-2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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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方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机关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及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护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负责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对中央、省、市驻本县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本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在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下,组织参与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本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促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信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山河路99号(水利局大楼3层)    

          邮政编码:355100    

          办公电话:0593-8893473    

          值班电话: 0593-8893473      

          传真号码:0593-8863527    

          电子邮箱:xpxsjj@163.com    

          投诉、举报电话:0593-8863201   

          三、领导简介 

          辜祥枝(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审计办和县审计局全面工作,主管县委审计办秘书股和县审计局办公室。

          卓文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保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审计工作;局长外出期间,主持日常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雅波(党组成员、县经责联席办主任):分管财政金融审计股、下浒办事处、松城办事处审计工作;分管审计整改、内部审计协会、法规复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  珊(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审计股、三沙办事处、溪南办事处审计工作,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秘书股、办公室工作;分管保密、档案、统计、精神文明、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分管“1+X”专项督查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谢家春(四级调研员):抽调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工作。

          谢世华(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机关效能、乡村振兴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宜群(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乡镇审计服务中心)审计工作;分管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丽香(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工会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角”:卓文苏与陈丽香互为AB角;李雅波与谢世华互为AB角;陈珊与王宜群互为AB角。

          四、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593-8893473)

          负责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机关效能等工作。承办审计信访举报工作。负责管理审计经费和机关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承担审计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干部教育培训。负责联系特约审计员工作。

          对国家、省、市和县有关重大政策以及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审计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相关工作,综合分析与综合利用审计成果。承担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编制全县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负责有关审计业务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网上行政处罚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承担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相关案件查处;负责审计业务协调和监督审计事项整改工作。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电话:0593-8057705)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县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电话:0593-8863476)

          负责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科教文卫等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审计县级党政群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县政府驻外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起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配套规章制度;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审计县直相关部门及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经贸审计股(电话:0593-8863476)

          负责组织审计县级国有企业及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以及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市属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并提供审计公证报告;审计县级工信、商务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农业与自然资源环保审计股(电话:0593-8057705)

          负责组织审计农林水、扶贫开发、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护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资金和项目。审计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 社会保障审计股(电话:0593-8867130)

          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县级人社、民政、医保等社会保障有关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电话:0593-8861916)

          组织审计县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省、市、县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跟踪审计;审计县级发改、住建、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下属事业单位: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电话:0593-8861916)

          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包括:

          资金到位、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包、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概算审批、执行、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项目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项目未完工程真实性、合法性;与项目有关的收费、税费计缴及其他财务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乡镇审计服务中心(电话:0593-8893473)

          对管辖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乡、镇(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与乡、镇(街道)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乡级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乡、镇(街道)直属各部门和下级部门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及其使用情况;乡、镇(街道)政府及所属的所、站、村(居)使用国家财政资金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乡、镇(街道)政府及所属的所、站、村(居)有关部门管理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有关的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乡、镇(街道)政府及所属的所、站、村(居)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指导、监督有关乡、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检查、监督乡、镇(街道)社会审计中介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对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