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9507-0001-2021-00019 | 文号 | 霞安办〔2021〕31号 |
发布机构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24 |
标题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9507-0001-2021-00019 | ||
文号 | 霞安办〔2021〕31号 | ||
发布机构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9-24 | ||
标题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三沙湾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形成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机制、工程等成果,县安办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和各县直单位报送的修改意见,形成了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认真研究,按照任务内容、完成时限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办。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周龙,联系电话:8635008,传真:8050826,电子邮箱:xpxab8635008@163.com。)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类型(制度、机制、工程)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限 |
牵头 部门 |
配合 部门 |
所属 专项 |
1 |
集中宣传 |
工作 |
在先进典型推选中,遴选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宣传。 |
2022年12月 |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 |
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 |
2 |
开展农村宣传教育 |
工程 |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
2022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 |
3 |
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
制度 |
深入分析农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做好总结提升,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成制度规范,健全成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
2022年12月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 |
4 |
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机制 |
机制 |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预防,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全面提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
2021年底前 |
县安办 |
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 |
5 |
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
机制 |
2020年6月底前危化品企业全面完成自查自纠,2020年底前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红、橙”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核查、2022年底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
2022年底前 |
县应急局 |
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危化品等专项 |
6 |
民爆物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
机制 |
根据省工信厅出台的民爆物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摸排、辨识,达到监测、预防、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的目的。 |
2021年12月31日前 |
县工信局 |
|
危化品等专项 |
7 |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 |
工程 |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 |
2022年底前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危化品等专项 |
8 |
剧毒化学品流向监管电子化 |
工程 |
依托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督促企业应用平台全面采集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提升公安机关剧毒化学品信息化管理,杜绝剧毒化学品流失肇事。 |
2022年12月 |
县公安局 |
县应急局 |
危化品专项 |
9 |
全面推进电子雷管应用 |
工程 |
全面推进电子雷管应用,2021年全县电子雷管使用率超过60%。 |
2021年12月 |
县公安局 |
|
危化品专项 |
10 |
矿山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
机制 |
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非煤矿山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的,关闭矿山是否死灰复燃无证开采的,排查中新发现的无证开采的,采矿权到期未延续的矿山是否有开采的。 |
2022年底前 |
县自然资源局 |
公安、林业、应急、属地乡镇等 |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
11 |
落实已闭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 |
工程 |
按照《福建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闽应急〔2020〕46号)要求开展工作。 |
2021年12月 |
县应急局 |
|
非煤矿山专项 |
12 |
推行文化和旅游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制度 |
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督促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2022年10月 |
县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 |
住建局 |
消防安全专项 |
13 |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
机制 |
制定出台“智慧消防”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智慧消防”信息平台设计规范》,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十四五”数字霞浦重点专项规划》和“数字霞浦”重点工作 |
2022年6月 |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局 |
住建局 |
消防安全专项 |
14 |
铁路沿线安全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
机制 |
进一步理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机制,深入开展沿线安全隐患治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
2021年底前 |
县安办、县委政法委 |
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等部门配合 |
交通运输专项 |
15 |
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推动 “双段长”工作制全覆盖。 |
机制 |
加强联系协调,推动 “双段长”工作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路地联合发文,设立设区市、县(区)、乡(镇)“双段长”公示牌。 |
2021年底 |
县安办、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 |
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 |
交通运输专项 |
16 |
建立危货电子运单制度 |
制度 |
依托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全县危货运输企业使用危货电子运单,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 |
2020年12月已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 |
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
县应急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 |
交通运输专项 |
17 |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工程 |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到2021年,提级改造农村公路40公里以上。 |
2021年12月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等 |
交通运输专项 |
18 |
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
制度 |
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 |
2021年12月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文旅局 |
交通运输专项 |
19 |
机动车检验机构证后监管机制 |
机制 |
建立跨部门(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联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监管机制,通过联合检查、能力验证、抽查等方式,3年时间实现全覆盖监管。 |
2022年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 |
交通运输专项 |
20 |
加强营运车辆源头安全监管 |
机制 |
加强协作,联合对营运车辆定期开展摸排,通过公安、交通两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逐车梳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使用性质等相关信息,重点核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但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以及已取得有效《道路运输证》但行驶证使用性质未登记为营运的车辆,建立信息共享、定期沟通及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
2021年6月 |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
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专项 |
21 |
“两客一危”营运车辆源头监管 |
机制 |
建立部门间“两客一危”营运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
2020年底已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专项 |
22 |
严格执行出海船舶、人员信息备案制度 |
工程 |
建立完善渔船民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出海船舶、人员信息备案制度,要求出海船舶所有人或实际经营人办理实名备案,并尽快实现备案网上办理。 |
2022年底 |
县海洋渔业局、霞浦海事处 |
县公安局 |
水上安全专项 |
23 |
开展“插卡式AIS”试点工作 |
工作 |
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与推广工作,进一步降低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率。 |
2022年6月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
水上安全专项 |
24 |
渡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制度 |
落实《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宁德市渡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渡运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
2021年底 |
县交通运输局、霞浦海事处 |
各涉水单位、部门 |
水上安全专项 |
25 |
危险货物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 |
机制 |
推进危化品码头、货主高质量选船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降低到港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安全风险。 |
2021年底 |
霞浦海事处 |
|
水上安全专项 |
26 |
市政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工作 |
机制 |
结合《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县政桥梁(隧道)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市政桥梁(隧道)日常巡查工作,严格落实桥梁定期检测制度,稳步推进D级桥梁隐患治理工作。 |
2021年12月 |
县城市管理局 |
|
城市建设专项 |
27 |
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 |
机制 |
研究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网格化管理、行业房屋安全核查、房屋强制鉴定等制度,将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
2022年12月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等 |
城市建设专项 |
28 |
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
机制 |
持续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和管道燃气扩大用户面工作,在餐饮行业全面推广、管道燃气民用户逐步使用燃气报警器等安全设备。持续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 |
2020年已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 |
县住建局 |
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
城市建设专项 |
29 |
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机制 |
机制 |
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
2021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 |
县住建局 |
|
城市建设专项 |
30 |
加大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
工作 |
贯彻落实《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6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执法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21〕11号),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联动,重点打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涉废塑料、涉废铅蓄电池等企业的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2021年12月 |
生态环境局 |
县公安局、检察院 |
危险废物专项 |
31 |
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
机制 |
继续做好地灾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对地灾高易发区的村(居)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并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避灾点进行地灾隐患排查工作;配合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及时向铁路部门通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三是加快推进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提高隐蔽性地灾隐患判识度和风险评价程度,提出综合防治对策建议,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和掌握地灾隐患家底。 |
2022年底前 |
县自然资源局 |
应急、住建、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部门 |
(其他)自然灾害安全整治 |
32 |
开展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排查治理 |
机制 |
组织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在用的桥式、门式起重机加装一套不同于原配置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检验机构在对桥式、门式起重机进行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时,增加“双限位”装置检验项目,确保设备满足“双限位”装置要求。 |
2022年10月 |
县市场监管局 |
|
(其他)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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